浙江省投资促进中心主要职责


浙江省投资促进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。主要职责是:

(一)承担全省开放型经济、投资环境、利用内外资政策和重点产业宣传工作,开展引资、引技、引智相关服务。

(二)开展全省企业境外投资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、提高国际竞争力相关服务。

(三)参与拟订内外资招引战略、规划和指导意见,协助地方开展重大项目招引和要素保障工作。

(四)举办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等投资促进活动,开展招商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对接、协调、考察、推进等服务,配合开展省级重点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。

(五)承担与驻外使(领)馆、各国驻华使(领)馆,以及国内政府部门、商协会等机构组织的联系拓展,构建投资促进服务网络。配合调解处置在国(境)外发生的涉及我省的经贸类突发事件和纠纷。

(六)承担投资促进工作网络建设工作。

(七)负责驻国(境)外商务代表处和驻北京、上海、粤港澳等商务代表机构建设、服务联络和工作人员日常管理。

(八)指导全省投资促进机构开展项目推进及投资促进活动。

(九)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投诉受理的辅助工作,参与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调研相关工作。

(十)完成浙江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