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范围


聚焦“一个目标”

以打造“全省双向投资高层级促进平台”为总体建设目标。



坚持“三大定位”

以坚持“服务商务中心工作”、坚持“服务企业基层”、坚持“服务境内外客商”为工作定位。



履行“三大职能”

一是促进全省内外资招引,助力“招大引强”。

二是服务全省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建设和企业“走出去”。

三是加强国际联络和我省驻外商务代表处日常管理和服务。

活动回顾


“投资浙里”浙江-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产业发展暨股权投资合作对接会在深举办
北京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跨国公司对接会
嘉兴-“投资浙里”浙江-上海先进制造业对接交流会

关于我们




浙江省投资促进中心主要职责

浙江省投资促进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。主要职责是:

(一)承担全省开放型经济、投资环境、利用内外资政策和重点产业宣传工作,开展引资、引技、引智相关服务。

(二)开展全省企业境外投资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、提高国际竞争力相关服务。

(三)参与拟订内外资招引战略、规划和指导意见,协助地方开展重大项目招引和要素保障工作。

(四)举办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等投资促进活动,开展招商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对接、协调、考察、推进等服务,配合开展省级重点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。

(五)承担与驻外使(领)馆、各国驻华使(领)馆,以及国内政府部门、商协会等机构组织的联系拓展,构建投资促进服务网络。配合调解处置在国(境)外发生的涉及我省的经贸类突发事件和纠纷。